供电系统双回路分列运行安全检查.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供电系统 回路 分列 运行 安全检查
- 资源描述:
-
供电系统双回路分列运行安全检查(1)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即来自 2 种不同变电所或者来自不同电源进线的同一变电站的两段母线)。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当担负矿井全部负荷。区域内不具备两回路供电条件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应当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部门审查。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 10min 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电源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每 10 天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矿井通风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2)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不得分接任何负荷。(3)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若一回路运行,另外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带电备用电源的变压器可以热备用;若冷备用,备用电源必须能及时投入,保证主要通风机在 10min 内启动和运行。(4)10kV 及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5)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等各种限电断电装置。展开阅读全文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