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DB11T1017-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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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讲解了北京市地方标准中对乘用车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的统计要求、计算方法、限额规定及节能管理与技术措施。该文件替代了原有的DB11/T 1017-2013和DB11/T 1018-2013,进行了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并对适用范围进行了更新。文中详细界定了乘用车、轴距和生产节拍等术语定义,同时提供了新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计算公式,引入产能利用率调节系数,调整了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的具体数值。此外,文件还增加了企业年度综合能耗信息表作为附录,以帮助更准确地统计和评估企业的能源使用情况。整体而言,此标准旨在通过规范乘用车制造过程中的能源消耗,推动行业内的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乘用车单位产品综合能源消耗限额》适用于乘用车制造企业,特别是那些在北京地区运营的企业。这些企业需要按照标准中规定的统计一般要求、计算方法来管理和评价自身的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标准不仅为企业的内部管理提供了指导,也为政府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监督和考核提供了依据。涉及的企业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轿车制造商、运动型乘用车制造商以及新能源汽车制造商。通过对该标准的学习和应用,相关企业可以更好地理解如何优化生产工艺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能源浪费,从而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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