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规范DB11T1919-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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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规范DB11T1919-2021 政务 数据 汇聚 共享 规范 DB11T191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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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规范》讲解了北京市地方标准下政务数据汇聚共享的详细规范与实施要求。该文件规定了政务数据汇聚共享的总体架构、数据类别、共享方式,描述了对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保护的要求。具体而言,文件明确了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工作依托于北京市大数据平台开展,通过目录区块链系统对政务数据进行管理,并确保各环节操作实时记录上链、全程留痕可溯。同时,文件还详细列出了汇聚共享的数据类别及要求,如电子文件的具体存储格式和相关规范,以及数据汇聚共享的方式及其具体要求。此外,文件特别强调了数据质量的重要性,提出了数据质量要求的具体内容,以确保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数据安全保护方面,文件指出应遵循严格的保护措施,保障数据的安全传输与使用。附录部分则提供了规范性的政务数据汇聚共享业务流程、数据接口服务调用步骤及示例,以及详细的规范性数据质量要求。
《政务数据汇聚共享规范》适用于政务部门(包括行政机关和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非涉密政务数据通过北京市大数据平台进行汇聚共享的实施和管理。这些部门需要按照文件中规定的总体架构、数据类别、共享方式等要求,进行数据的汇聚和共享操作。特别是对于涉及到数据质量要求和数据安全保护的条款,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数据在传递和使用过程中的准确性和安全性。此外,该规范也适用于参与北京市大数据平台建设和运营的相关单位,帮助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政务数据汇聚共享的标准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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