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水定额 第28部分:机关DB11T1764.28-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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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水定额 第28部分:机关DB11T1764.28-2021 定额 28 部分 机关 DB11T176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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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定额 第28部分:机关》讲解了北京市地方标准中关于机关用水管理的具体规定,包括计算方法、定额值和管理要求等内容。该文件明确了机关用水的定义,如机关取水量是指机关在一定时期内从任何水源获得并首次利用的水量总和,以及机关人均取水量为按机关用水人数核算的人均取水量。文中详细描述了机关取水水源的种类,即自来水、自备井水和外购的蒸汽、热水等,并指出供给范围涵盖办公楼、食堂、锅炉和空调补水等,但不包括对外服务的政务大厅及其附属设施的取水量。此外,还介绍了机关人均取水量的计算公式,并以表格形式列出了机关用水定额的先进值和通用值,分别为10立方米每人每年和25立方米每人每年,其中先进值适用于新建项目水资源论证等场景,而通用值用于现有机关的日常管理和节水考核。最后,强调了对不同用途的用水应进行单独计量、监测和统计分析的重要性。
《用水定额 第28部分:机关》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级机关单位,在这些单位内部,无论是中央或地方政府部门,只要涉及办公性质的用水管理,均可依据此标准执行。同时,其他办公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也可以参照使用,以提升自身的水资源管理水平,确保用水效率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促进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通过遵循本文件中的计算方法、定额值设定及管理要求,可以有效指导机关单位合理规划用水,实现科学用水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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