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炼铁厂消防器材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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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炼铁厂 消防器材 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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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消防器材管理规定》讲解了炼铁厂内消防器材的配置、设置和维护要求。该规定指出,消防器材的配置场所和种类需依据生产、使用、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可燃物数量、火灾蔓延速度及扑救难易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各车间需配置灭火器的数量不少于2具不多于5具,并且要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位置,确保不影响安全疏散。灭火器应稳固设置,铭牌朝外,避免设置在超出使用温度范围或潮湿、强腐蚀性的地点;若必须设置,则要有保护措施。手提式灭火器需放置在挂钩、托架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面高度不超过1.5米,底面离地高度不低于0.15米。对于各类消防器材,厂部每月检查一次,车间每周检查一次,班组每天检查一次,到期、已使用或无压力的灭火器需由车间负责人书面报告安环科,再由安环科报安全生产部审核。消防器材的购买需要厂主管领导签字并送交安全生产部审批。同时,消防器材管理要做到定人负责、定位摆放、定性配置、定期维修保养。
《炼铁厂消防器材管理规定》适用于炼铁厂内的所有部门和员工。具体而言,它为各车间负责人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确保他们能够合理配置和正确使用消防器材,保障工作环境的安全。此外,该规定还适用于安环科和安全生产部等管理部门,指导其进行有效的监督与审批工作,以确保整个炼铁厂的消防安全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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