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93
1

类型安全生产执法依据.pdf

  • 上传人:安***
  • 文档编号:216995
  • 上传时间:2023-01-24
  • 格式:PDF
  • 页数:93
  • 大小:500.55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安全生产 执法 依据
    资源描述:
    安全生产执法依据安全生产执法依据(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河南省应急管理厅2022 年 12 月2目录第一部分通用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摘要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3.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7.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8.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9.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10.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防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第二部分矿山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摘要11.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12.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13.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4.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15.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16.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3第三部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摘要1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1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1.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22.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23.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管理规定24.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6.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四部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摘要27.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28.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29.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五部分工贸行业专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摘要30.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31.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六部分应急管理与事故查处部分法律责任摘要3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3.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3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435.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七部分安全评价检测机构法律责任摘要3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7.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八部分安全生产行政强制法律依据摘要38.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5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通用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摘要通用安全生产法法律责任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第九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其他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并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6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第九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7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二)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三)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或者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安全生产执法依据.pdf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216995.html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