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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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河南省 安全生产 领域 举报 奖励 实施办法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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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讲解了为加强河南省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省应急管理厅与省财政厅修订完善了该实施办法,以鼓励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该办法明确了举报奖励的范围、标准及不适用情形,并规定了举报受理与核查的具体流程。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举报,经核实后将按照行政处罚金额的15%给予最低3000元、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涉及瞒报谎报亡人生产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等级和死亡人数,分别给予不同额度的奖励。此外,办法还详细描述了举报途径,包括通过“12350”电话、网络、传真、信函等方式,并强调了举报内容应包含时间、地点、情形等具体信息。同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接到举报后,需依据相关规定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原则上核查应在30日内完成,复杂情况可适当延长。整个过程体现了对合法举报的重视,以及确保举报奖励机制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河南省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实施办法》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的安全生产领域,旨在全面加强这些行业的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尤其适用于那些希望利用公众力量来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和社会团体。本办法不仅为举报者提供了明确的奖励机制,同时也为相关部门处理举报案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方针,确保举报事项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从而提高全省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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