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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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国家 矿山 安全 监察局 关于 印发 安全生产 举报 奖励 实施细则 试行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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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讲解了国家为加强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而制定的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举报奖励的适用范围、受理流程及管理原则,规定了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或者各级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举报矿山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同时,细则还详细描述了匿名举报的特殊处理方式,包括密码约定、“三专联锁”管理等措施以保护举报人隐私并确保奖励发放准确无误。此外,文件定义了矿山重大隐患的具体情形以及矿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并指出只有当举报事项经核查属实且未被相关部门发现或依法处理时,举报人才能获得奖励。为了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细则要求省级及以下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工作机制,并公开多种举报渠道,便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山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适用于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内的所有矿山企业及其相关从业人员,特别是那些从事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的企业。这份文件不仅面向矿山企业的管理层、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员工,也面向广大公众,旨在通过建立有效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中来,共同维护矿山行业的安全稳定发展。对于希望了解如何正确行使自身监督权利、掌握合法举报途径的社会各界人士同样具有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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