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31
1

类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问题研究.ppt

  • 上传人:建**
  • 文档编号:217869
  • 上传时间:2023-01-26
  • 格式:PPT
  • 页数:31
  • 大小:1.65M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工程造价项目结算决算 工程量 清单 计价 模式 索赔 问题 研究 工程造价 项目 结算 决算
    资源描述: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问题研究,某工程屋架施工前发现钢屋架的实际施工图与招标图不一致,实际施工图增加了钢材用量。由于清单中按“樘”计量,且不能在清单中进行调整,为此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变更请求,得到业主充分的支持。经过计算后,双方协商了变更的单价,追加了钢材等原材料款项。对于这种招标图与施工图的差异变更,承包商采用了变更的途径,没有就此提出索赔。,某五层办公楼,钢筋混凝土梁的混凝土强度等级,施工详图上标明为C30,但工程量清单中写为C25。承包商就此向工程师提出询问后,工程正式复函:梁采用C30号混凝土。因此楼面梁施工的同时承包商提出补偿C30和C25的价差。从楼面开始施工起,承包商着手准备资料,保留梁有关的施工数据,提交索赔报告。经过近一个月的审核及协商,此项索赔要求最终被业主和工程师接受。索赔款拖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才拿到。,引例:变更与索赔手段的选择,两个工程都是招标图与施工图的差异。后者的承包商以此向业主提出施工索赔而不是提出工程变更申请,使自己处于被动的局面。对于单一的工程变化,承包商应该主动提出工程变更请求,特别是施工前就发现的变化,处理起来比较快,而且能争取在施工前确定变更的单价,及时拿到变更款项。在工程变更中,承包商与业主处于平等地位。承包商对于变更单价的确定有主动参与权。而在施工索赔中,承包商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业主会在索赔权论证是否合理、索赔额计算是否正确等方面做文章,想方设法拒绝索赔或者拖延对索赔的处理。,案例分析,引例:变更与索赔手段的选择,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23条规定: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以通过冲账、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承包人的索赔;而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工程索赔,一方严重违约使另一方蒙受损失,受损方向对方提出补偿损失的要求;,发生一方应承担责任的特殊风险或遇到不利自然、物质条件等情况,而使另一方蒙受较大损失而提出补偿损失要求;,一方本应当获得的正当利益,由于没能及时得到监理人的确认和另一方应给予的支持,而以正式函件向另一方索赔。,工程索赔包含了三方面内容,注意:索赔是双向的,1.工程索赔的基本内容,工程索赔的定义,1、保证合同的实施,有利于合同目标的实现。2、索赔是落实和调整合同双方经济责权利关系的手段。3、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失者的权利。4、索赔实质上是项目实施阶段承包商和业主之间责权利关系和工程风险承担比例的合理再分配。5、加强索赔管理,能带动施工企业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整体水平的提高。6、索赔已经成为承包商的经营策略之一。7、从根本上说,索赔是由于工程受干扰引起的,应从合同双方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极力避免干扰事件,避免索赔的发生。,工程索赔的作用,1.工程索赔的基本内容,9.13.1:提出索赔的要求,1,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程序提出索赔。,9.13.2:承包人的索赔,2,承包人根据合同条款,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应得到追加付款,承包人应在确认该事件发生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发包人发出通知,说明引起索赔的事件,递交要求追加付款的依据。发包人在收到最终索赔报告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承包人做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9.13.3:索赔程序,3,4.6.3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1 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包人指定专人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3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申请表;4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初步审查费用索赔申请表,符合本规范第4.6.1条规定的条件时予以受理;5发包人指定的专人进行费用索赔核对,经造价工程师复核索赔金额后,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并由发包人批准;6 发包人指定的专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费用索赔审批表,或发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人提交的详细资料后,按本条第4、5款的程序进行。,13版清单计价规范对索赔的相关规定,1.工程索赔的基本内容,9.13.5 工期与费用关联情况下的综合索赔,4,若承包人的费用索赔与工程延期索赔要求相关联时,发包人在作出费用索赔的批准决定时,应结合工程延期的批准,综合作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决定。,9.13.7 发包人的索赔,5,发包人根据合同条款,认为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额外损失,应得到索赔金额,发包人应在确认引起索赔的事件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向承包人发出通知,提出索赔金额的依据。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索赔通知后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未向发包人做出答复,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9.14.1 零星工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索赔问题研究.ppt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217869.html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