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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宁明县“9·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236766
  • 上传时间:2023-02-21
  • 格式:DOCX
  • 页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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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宁明县 30 较大 道路 交通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宁明县“93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9 月 30 日 13 时 23 分,在宁明县东安乡百合村国道 322 线 2267Km+700m 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互碰撞,造成 3人死亡、2 人受伤及两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宁明县“930”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自治区、市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自治区副主席黄俊华作出批示“请做好安抚工作和受伤学生救治。”。自治区副主席费志荣作出批示“请交通运输厅了解分析事故原因,采取措施加强国庆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市长迟威作出批示“请宁明县全力救治及做好相关处置工作。同时请海山常务指导市安委办对各类安全工作尤其是道路交通安全要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和管控,确保守住安全的底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规定,崇左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罗海山任组长,市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和总工会组成的宁明县“930”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监察委派员参加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在宁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崇左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调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提出了防范措施和建议。现将调查结果报告如下:一、事故发生经过及事故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9 月 30 日 12 时 50 分许,张*驾驶桂 FQN281 号小型面包车在宁明中学搭载黄*文、黄*宏、张*辉(系张*儿子)、麻*涛等四人国庆节放假回家,沿国道 322 线由宁明方向往南宁方向行驶,13 时 23 分行驶至宁明县辖区国道 322 线2267Km+700m(宁明县东安乡百合村)路段,与对向行驶黄*诚驾驶的桂 FF2685 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张*、黄*宏当场死亡,黄*文、麻*涛、张*辉受伤(其中黄*文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 16 时 15 分死亡)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黄*诚立即拨打了 120 急救和 110 报警电话。(二)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二)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宁明县委常委、副县长梁坤兴,副县长、公安局长梁克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指挥调度,同时组织卫健、交通、消防救援、医院等部门开展现场救援。崇左市公安局政委陈兵、交警支队政委梁政、副支队长李雪民和崇左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刘志强也在第一时间带领相关人员赶到现场指导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以及善后处置工作。2021 年 9 月 30 日晚,宁明县交警大队办案民警与死者家属进行了沟通,并对事故现场处置、后续处理程序及善后事宜等作了说明解释。同时协调桂 FF2685 号重型仓栅式货车所承保的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先行垫付死者丧葬费人民币43056 元/人,总计人民币 129168 元,死者遗体已全部火化。二、事故有关情况(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一)事故车辆基本情况1、桂 FQN281 号小型面包车,车辆类型:小型面包车,品牌型号:五菱牌 LZW6450BAF,车辆识别代码:LZWACAGA9E7130354,发动机号:UE90920472,核定载人数:7人,总质量:2110kg,整备质量:1235 kg,使用性质:非营运,出厂日期:2014 年 9 月 11 日,2014 年 10 月 27 日在广西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注册登记,强制报废期止 2099 年 12 月31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止,车辆状态正常。机动车所有人黄*华(女,43 岁,居民身份证号:4521321978*),登记住所:广西宁明县那堪镇*号。经检查桂 FQN281 号小型面包车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在广西崇左市联杰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经核查车辆检验的视频和照片,未发现车辆外观有违规的情形。2、桂 FF2685 号重型仓栅式货车,车辆类型:重型仓栅式货车,品牌型号:乘龙牌 LZ5312CSQEL,车辆识别代号:LGGX5DM5XCL705195,发动机号:L3CL5C00192,驾驶室载客:3人,总质量:30900kg,整备质量:12050 kg,使用性质:货运,出厂日期:2012 年 8 月 18 日,2012 年 9 月 13 日在广西崇左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注册登记,检验有效期至 2022 年 9 月 30日止,强制报废期止 2027 年 9 月 13 日,车辆状态正常。机动车所有人为黄*诚(男,31 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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