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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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北京市 民用建筑 节能 管理办法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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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讲解了民用建筑在规划、设计、建造、使用和改造等环节中的节能管理要求。该办法明确了政府各部门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统筹及监督协调工作,而规划、市政市容等部门则依据各自职能开展相应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办法还规定了新建民用建筑必须包含建筑节能内容,并对达到特定规模的项目提出节能评估要求,确保其符合节能标准。同时,强调了对建筑材料和技术的选择控制,推广绿色建材,禁止使用粘土制品,并建立了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制度以及热计量收费制度。此外,办法鼓励采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并为节能项目提供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奖励政策。最后,该办法设立了民用建筑能耗统计制度,以实现对能源消耗的有效监控。
《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新建和既有民用建筑的节能管理工作。具体涉及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从规划到使用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单位以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等参与建筑活动的相关方。此外,对于民用建筑的所有权人、运行管理人和使用人也有明确的责任要求,旨在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在保证建筑物功能和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有效地利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推动社会整体节能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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