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修改 废止 部分 行政法规 决定
- 资源简介:
-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讲解了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国务院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的行政法规以及与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并做好与信访工作条例出台的衔接。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14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如对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和医疗机构管理等法规内容进行调整。在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修改了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定义、外方投资者出资比例限制及申请流程等内容;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调整了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程序、执业登记要求、变更登记制度等。二是对6部行政法规予以废止。该决定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负责相关行政法规执行和监督的部门,如工商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等。这些部门需要依据新的法规要求调整自身的工作流程和执法标准,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同时,该决定也适用于各类市场主体,包括外商投资电信企业、医疗机构等,它们应根据新法规及时调整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此外,对于法律服务行业而言,这也是重要的参考依据,有助于提供更准确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