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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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天津市 高层建筑 消防安全 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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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讲解了为了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措施。该规定明确了高层建筑的定义,并对市和区县公安机关在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责进行了说明,指出公安派出所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规定强调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需定期评估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形势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要求相关部门确保建设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特别是涉及到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环节。文件还提到市容园林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批户外广告及景观照明设置时应考虑其对消防的影响。国土房管、工商等多部门依据各自职能做好相关工作。规定明确了业主、物业使用人及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包括确定管理者、组织培训以及维护共用消防设施等任务。此外,规定对消防设施故障维修资金来源、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申请条件做了详细说明。最后,文件强调了消防安全宣传的重要性,禁止擅自变更建筑用途或改动防火分区等内容,并要求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
《天津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适用于天津市内所有达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高度的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这不仅涵盖了新建、改建和扩建的高层建筑项目,也适用于已投入使用的既有高层建筑。本规定旨在为相关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业主以及物业使用人提供明确的指导方针,确保各方了解自身在消防安全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共同维护高层建筑的安全环境。通过明确各部门职责,促进各主体之间的协作配合,从而有效预防和应对可能发生的火灾事故,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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