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实施日期2020-06-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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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 农村公路 条例 实施 日期 2020 06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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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讲解了江苏省在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确立的基本原则。该条例旨在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以适应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并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条例明确农村公路作为社会公共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并提出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发展模式,遵循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等原则。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需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县(市、区)政府承担主要责任,负责组织协调乡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养护责任制,加强能力建设。同时,推行三级路长制,由各级路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的管理养护工作。此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农村公路工作,其他部门按职责配合。资金保障上,建立了以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为辅的机制,鼓励社会各界捐助和支持利用多种方式筹集资金。省、市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投入,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补助政策。信息化建设方面,要求加强农村公路数字化信息管理和服务体系的建设。
《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适用于江苏省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涉及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和运营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具体来说,它指导着各级地方政府,包括省、市、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村民委员会在农村公路事务中的行为。对于从事或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企业和机构,以及居住在农村地区的居民而言,该条例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法律依据。它不仅规范了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作流程,还明确了社会各界在支持农村公路事业发展中的角色和责任,确保农村公路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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