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实施日期2015-05-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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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江苏省 电信 设施 建设 保护 办法 实施 日期 2015 05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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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讲解了江苏省内电信设施建设的具体规定和要求,明确了从规划到建设再到保护的全流程规范。该办法指出为了提升全省通信服务水平,维护用户及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本办法。在规划方面,县级以上政府需为普遍服务提供便利条件,并给予政策支持;编制城乡规划时应编写电信设施章节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保电信设施建设符合各类规划要求。建设标准上,强调执行国家通信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满足安全生产、环保节能需求,且建设项目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依法进行环评。针对特定建设项目如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应同步配套电信设施并保障多家运营商平等接入。同时,公共设施建设规划时应预留通信管线位置,住宅小区开发前须明确配套设施位置,信号盲区或话务量高场所需设置室内覆盖系统。此外,电信设施建设占用土地需依法办理手续,公共机构办公场所应无偿提供场地,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实行共建共享,违法造成损失者须依法赔偿。
《江苏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内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房地产开发商、各类公共设施建设和管理者以及政府部门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参与电信设施规划、建设、运营和维护的所有主体,特别是涉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机场车站港口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者和管理者。对于需要在项目中同步配套电信设施的单位,如宾馆饭店、商业办公场所、住宅小区、学校医院等,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该办法还对政府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提供政策支持、编制规划时征求电信管理机构意见等,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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