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14-12-01.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徐州市 出租汽车 客运 经营权 管理办法 实施 日期 2014 12 01
- 资源简介:
-
《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办法》讲解了为加强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促进该市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办法明确了出租汽车客运个体经营者只能取得一个经营指标,并且获得经营指标的经营者需依法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经营许可。同时,办法指出当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经营许可决定后,应当与经营者订立包含经营权期限、车辆使用年限、经营模式等在内的合同。文件中还强调本市市区的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期限为六年,县(市)、贾汪区的期限由各地政府确定。对于经营者继续经营的需求,应在经营权期限届满前六十日提出延续申请,原许可机关将依法决定是否许可。此外,办法规定了出租汽车及其客运经营权不得擅自转让,但符合特定条件时可以通过公共服务信息交易平台公开转让,或在特殊情况下由直系亲属继续经营。文件还对经营者之间的兼并重组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通过招投标、考核奖励取得的经营指标到期后的处理方式。
《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权管理办法》适用于江苏省徐州市范围内的所有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者,包括个体经营者和企业经营者。无论是新进入市场的经营者还是已经在市场中运营的现有经营者,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中的各项规定。此办法旨在保障乘客权益,规范市场竞争秩序,推动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对于希望在徐州地区从事出租汽车客运业务的企业和个人来说,了解并遵循这些规定是确保合法合规运营的基础。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