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实施日期2015-02-01.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山东省 危险 化学品 登记 管理 实施细则 实施 日期 2015 02 01
- 资源简介:
-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讲解了该省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措施以及登记制度的具体内容。该细则旨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范危险化学品事故,并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它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和进口商,明确指出这些企业需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应营业执照或核准文件。此外,细则强调了国家实行的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规定登记工作遵循企业申请、两级审核、统一发证、分级管理的原则,且省安监局负责全省登记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负责辖区内监督。细则还详细描述了省登记中心的职责与要求,包括组织协调登记工作、审查申报材料、统计分析信息等,并规定登记中心需具备的专业人员及办公条件。同时,对于登记企业的具体职责也做了明确规定,如开展普查建立档案、如实填报登记材料接受检查、对未确定危险特性的化学品进行鉴定、配合现场核查及设置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等。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山东省内的所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从事危险化学品进口的企业。这不仅涵盖了那些将最终产品或中间产品定义为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还包括了所有依法设立并取得相关证明文件的进口商。该细则特别关注那些需要确保其生产和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企业,以保障员工健康、公众安全和环境保护。通过实施此细则,可以有效提升山东省内危险化学品行业的安全管理标准,减少潜在风险,确保企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运营。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