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淄博市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18-02-01.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淄博市 煤炭 安全生产 管理办法 实施 日期 2018 02 01
- 资源简介:
-
《淄博市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讲解了淄博市为加强煤炭生产加工管理,保障煤矿和煤炭加工企业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该办法旨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文件详细描述了市、区县煤炭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并明确了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在监督检查方面的辅助作用。此外,办法强调了煤炭生产和加工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责任制。针对煤矿企业,办法要求其依法取得必要证照,明确主要负责人及其他人员的责任,并建立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办法还对煤矿企业的组织架构进行了规定,包括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同时,强调了教育培训制度的重要性,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与技能。对于煤矿井下作业的安全保障措施也做了具体规定,如执行入井检身制度、提供劳动防护用品、按照设计方案和规程进行生产作业等。防治水工作被特别提及,要求坚持预测预报原则,采取综合预防治理措施。办法还涉及图纸管理、瓦斯监控系统建设等内容,以确保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
《淄博市煤炭安全生产管理办法》适用于山东省淄博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煤矿开采和煤炭加工的企业及其监督管理工作。这些企业需要依据此办法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确保日常运营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政府部门如煤炭管理部门、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则需按职责分工做好监管工作,保证辖区内煤矿和煤炭加工企业的合规经营。此外,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也应在授权范围内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煤炭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本办法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操作指南,也为监管部门提供了执法依据,共同促进淄博市煤炭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