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0省道广水市蔡河镇路段“5.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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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0 省道 广水市 蔡河镇 路段 5.9 较大 道路 交通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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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省道广水市蔡河镇路段“5.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7年5月9日15时左右发生在210省道广水市蔡河镇路段的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40万元。报告详细阐述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并指出为防止类似事件重演而成立的事故调查组及其成员构成。调查组遵循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资料查阅、取证和检测鉴定等手段,查明事故原因、性质和责任,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同时,报告深入分析了两家涉事运输公司——河南省漯河市安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背景信息,以及事故发生地的道路状况。特别提到事故发生地点位于广水市境内210省道23100m处,此段路为南北走向,干燥沥青路面且坡度较大,存在标线迷失和减速板破损的问题。此外,报告还披露了事故发生时该路段正在进行灾后重建施工但未按规定进行半幅封闭式施工的事实。关于事故当事人,黄杰作为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持有A2驾驶证但无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余仲安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是其当日新购入的车辆,他持有的D类驾驶证已过期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乘客程桂玲和陈明珠不幸在此次事故中遇难。对于肇事车辆的情况,报告显示豫LA9965号解放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登记于漯河市安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名下,有违法未处理记录;豫L5301号华骏牌挂车则由漯河市宏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有,处于逾期未检验状态。最后,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确认了两车碰撞的具体位置和行驶方向。
《210省道广水市蔡河镇路段“5.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机构、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建设和维护单位以及从事货物运输的企业和个人。该报告不仅为政府相关部门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和监督措施,也为企业和个人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在日常运营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特别是对于正在或即将开展道路施工项目的管理方来说,本报告强调了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的重要性,避免因违规操作导致的安全隐患。同时,它也为广大驾驶员提供了一个警示案例,促使他们提高安全意识,重视车辆的合法合规性及自身的职业资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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