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施日期2014-04-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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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杭州市 建设 工程 文明 施工 管理 规定 实施 日期 2014 04 01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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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讲解了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建设工程施工活动应遵循的文明施工要求及相应管理机制。该规定明确了文明施工定义,即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减少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规定指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区范围内重大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则负责辖区内除重大建设工程以外的项目。此外,城市绿化、房产、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工程的文明施工监督,环保、公安等部门协同工作。建设单位需在编制工程概算时确定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费用,设计单位应在文件中提出保护要求并选用有利工艺材料,施工单位要编制专项方案并定期检查,监理单位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并督促落实,同时明确施工现场存在多家施工单位时由建设单位指定一家管理,施工现场需设置告示牌公示相关信息,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还需特别注意交通组织与临时通道设置。
《杭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含城市轨道交通)、城市绿化、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装修、建(构)筑物拆除以及收储土地整理等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它为这些领域的施工提供了详细的文明施工指导原则和管理框架,确保施工过程中能有效维护城市市容环境整洁,保障施工人员健康,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规定的适用不仅涵盖了新建设施,也包括改造和拆除工程,但不涉及抢险救灾、居民住宅装修、农民自建或拆除低层住宅等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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