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15-05-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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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大型 群众性 活动 安全管理 办法 实施 日期 2015 05 01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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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讲解了为了保障公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该办法描述了适用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并强调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公安机关被指定为主要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部门,同时明确其他相关部门按各自职责配合工作。文件还指出,活动的承办者对所承办活动的安全负全责,主要负责人是安全责任人。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等级管理制度,根据风险程度适用不同规范,由公安机关在自评基础上确定安全等级。对于举办人数超过1000人的活动,需要向相应级别的公安机关申请安全许可。公安机关应在受理后7日内完成审查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此外,若需变更或取消活动,承办者须按规定提前通知公安机关,并向社会公告,确保善后处理到位。
《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适用于浙江省内所有计划举办或参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包括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无论是商业展览、体育赛事还是文化庆典等,只要预计参与人数达到一定规模,都必须严格遵守此办法中的各项规定。特别是活动的主办者与承办者,他们需要依据办法中关于安全责任划分、安全等级评估及许可申请流程的要求,确保活动顺利进行且符合安全管理标准。对于地方政府而言,也应按照办法指导,协同各相关部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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