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0
1

类型GA1511-2018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pdf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251034
  • 上传时间:2023-04-14
  • 格式:PDF
  • 页数:10
  • 大小:65.69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GA1511-2018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 GA1511 2018 易制爆 危险 化学品 储存 场所 治安 防范 要求
    资源描述: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共 安 全 行 业 标 准 GA 15112018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Public security requirements for storage sites of potential explosives by chemosynthesis 20180813 发布2018110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ICS 13.320 A 91 GA GA 15112018目次前言.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储存场所分类.1 5 防护区域和部位.2 6 人力防范要求.2 7 实体防范要求.2 8 技术防范要求.3 9 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验收、运行与维护.4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配置表.5 参考文献.6 GA 15112018前言本标准的全部内容为强制性。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江苏警官学院、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钱熊飞、亓希国、谢培江、章文义、周向阳、尹萍、聂蓉、季景林。GA 151120181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分类、防护区域和部位、人力防范要求、实体防范要求、技术防范要求和安全防范系统的检验、验收、运行与维护。本标准适用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以治安防范为目的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7565-2007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GB/T 32581 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技术要求GB 50058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95 视频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50396 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A/T 73 机械防盗锁GA/T 644 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GA 1081 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3 术语和定义GB 50348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potential explosive by chemosynthesis 列入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名录中的化学品。3.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entities related to potential explosive by chemosynthesis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废弃处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3.3 储存场所 storage site 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场地、储存室或储存柜。3.4 保管员 storekeeper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专职或者兼职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保管和流向登记的工作人员。3.5 保卫值班室 guarding room 治安保卫人员用于履行看护、防卫职责的房间。4储存场所分类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按照场所封闭形式和化学品重量划分为以下四类:GA 151120182 a)封闭式储存场所:墙体和屋顶间封闭的仓库;b)半封闭式储存场所:周界用墙体或栅栏围护,有屋顶,墙体或栅栏与屋顶间不封闭的储存场地;c)露天式储存场所:周界用栅栏围护,没有屋顶的储存场地;d)小剂量存放场所:教学、科研、医疗、测试等单位使用的,所有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总量不超过50 kg的储存室或储存柜。5 防护区域和部位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下列区域或部位应列为防护区域和部位:a)封闭式、半封闭式储存场所的周界和出入口;b)封闭式储存场所的窗口和通风口;c)露天式储存场所的周界、物品堆放区域或大型槽罐放置区域;d)小剂量存放场所的出入口和存放部位;e)保卫值班室;f)安防监控中心。6 人力防范要求6.1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保卫工作。6.2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设置保管员,如实登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购买、出入库、领取、使用、归还、处置等信息,并按规定将相关信息录入流向管理信息系统。6.3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将治安保卫机构、治安保卫人员、保管员的设置情况报县级公安机关备案。6.4 治安保卫人员、保管员应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培训后上岗:a)年龄 1860 周岁之间;b)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无强制戒毒、刑事处罚的记录;c)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能掌握岗位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6.5 小剂量存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GA1511-2018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治安防范要求.pdf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251034.html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