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实施日期2013-02-0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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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河北省 民用 机场 净空 电磁 环境保护 办法 实施 日期 2013 02 01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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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讲解了为加强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保障航空安全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具体措施。该办法明确了政府、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在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强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需将此纳入本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并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文件还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安全隐患行为,并要求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并保密。此外,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净空保护的具体措施,包括编制障碍物限制图、划定净空保护区域、严格审查建设项目、清除已有障碍物、禁止从事影响飞行安全的活动以及设置必要的航空障碍灯等。同时对在距离航路两侧边界各三十公里范围内修建设施进行了限制,并要求公布限制高度和区域。
《河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办法》适用于河北省内所有涉及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这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及其负责民用航空管理的部门、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发展和改革部门以及其他与民用机场建设或运营有关的企业和组织。本办法旨在指导这些主体如何有效实施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飞行安全不受干扰,同时也适用于任何希望了解或参与民用机场安全保护工作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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