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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实施日期2016-08-01.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257906
  • 上传时间:2023-05-18
  • 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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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湖北省 电梯 使用 安全管理 办法 实施 日期 2016 08 01
    资源描述:
    湖北省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梯使用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与电梯使用安全相关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的电梯,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等,具体范围按照国家特种设备目录确定。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梯使用安全工作的领导,依法确定有关部门的电梯使用安全监管职责并督促和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使用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电梯事故及重大故障应急处置机制,引导和规范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建立区域电梯应急救援网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电梯使用安全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网格化体系,发挥社会治理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及网格员的宣传教育、信息采集、隐患排查等功能,实现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的全域覆盖。统筹推进无责任主体、无专项维修资金、无维护保养单位电梯综合治理,建立居民自主协商决定、基层组织协助推动、政府补助的救济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电梯使用单位排查电梯使用安全隐患,协调解决因电梯使用安全所发生的矛盾纠纷,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隐患整改、日常监督检查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协助处理因电梯使用安全所发生的矛盾纠纷。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电梯使用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综合指导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物中电梯井道和机房、电梯选型、数量配置等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监督建设单位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居民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职责,合理规范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的重大修理、改造、更新。公安部门负责参与做好电梯故障、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划、经信、工商、教育、商业、旅游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电梯所有权人依法承担电梯使用安全的相应义务,对电梯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对电梯使用安全负责。电梯生产、经营、维护保养单位对其生产、经营、维护保养的电梯安全性能负责。第六条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公众聚集场所的电梯依法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第七条鼓励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参与电梯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行业自律机制,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开展电梯生产、维护保养服务质量评价活动,促进行业有序竞争和规范运作。第八条机关、团体、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开展电梯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新闻媒体应当开展电梯使用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常识的公益宣传,对违反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第二章电梯的使用安全第九条电梯所有权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受托人履行法定的电梯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住宅实施前期物业管理,尚未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的,该房屋开发商(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二)业主委员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电梯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电梯使用单位;(三)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电梯,属于单一产权所有者的,该产权所有者为电梯使用单位;属于多个产权所有者的,由其协商明确其中一个产权所有者为电梯使用单位;(四)出租配有电梯的场所,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电梯使用单位;未约定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五)电梯使用单位无法确定的,电梯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督促所有权人明确或者指定使用单位,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落实管理责任。电梯未明确使用单位,无法落实使用安全的管理责任的,该电梯不得使用。第十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电梯,履行下列安全管理义务:(一)制定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资金保障、日常巡查、定期报检、安全培训、隐患排查与处置、应急预案管理与演练、考核与奖惩等),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二)在电梯的显著位置张贴安全注意事项、有效的使用登记标志、检验合格标志等规定的标志、标识,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安全管理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三)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单位实施救援;(四)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电梯使用登记,申报并接受检验,电梯使用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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