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大涌镇太森界木厂“3·1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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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山市 大涌镇太森界木厂 17 一般 生产 安全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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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大涌镇太森界木厂“31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一起发生在2019年3月17日早晨8时左右的事故,该事故位于中山市大涌镇太森界木厂内。这是一起由物体打击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事件,最终造成了木材吊运工人李佐桂死亡。为深入理解此次事故的详情,成立了以市应急局牵头,联合市公安局、总工会、市场监管局等多个相关部门构成的事故调查组开展详细调查工作。事故调查涵盖了事故发生背景介绍及死者基本信息描述。对于事故发生的经过,《中山市大涌镇太森界木厂“31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描绘了在作业过程中,起重机无法自动取出夹钳情况下,员工采取手动拉拔的方式取下夹钳,并在此过程中,由于原木放置位置不稳定以及自身操作疏忽被突然滚落下来的木材压倒并造成死亡的详细过程,同时记录下了事故发生后工厂人员快速反应进行急救和联系医疗机构的情况。关于事故原因,《报告》剖析直接原因是由于太森界木厂未依规安排专人管理现场的安全事务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工人存在防护措施欠缺和意识不足的背景下发生了悲剧;从间接角度看,《报告》认为企业未能充分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具体工作环节中的安全管理均不到位等问题致使事故发生。基于对事件性质的专业研判,《报告》指出这是一个责任分明的责任事故,由此明确了相关企业与负责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对事故进行了经济损失评估和社会影响评述。
《中山市大涌镇太森界木厂“317”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类型的中小型企业或作坊式的生产加工类制造业中负责日常运营管理、安全监督等职位的相关管理人员及员工参考学习,尤其是涉及到有物料装卸和重型机械设备如起重机操作的行业。此外,本报告也适用于各地安监部门作为处理相似工业事故案例的标准模板来研究探讨,帮助企业及相关监管部门从中汲取教训,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意识和技术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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