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分享赚钱 收藏 举报 版权申诉 / 17
1

类型邮寄快递等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docx

  • 上传人:人***
  • 文档编号:29024
  • 上传时间:2021-09-22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32.92KB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关 键  词:
    邮寄 快递 物流 企业 安全生产 执法 检查表
    资源描述:
    邮寄快递等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邮政管理部门)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 方法 检查依据 处罚依据 处罚标准 一、 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3.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二、 建设项目 管理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已经投入生产和使用的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防护标准和要求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予以更换或者改建。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邮件处理中心、快件分拨中心设计建设前及竣工验收后,应当向所在地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备案。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 2、《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本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有前款违法行为,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给予撤职处分,对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3.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投入 查看文件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 四、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1.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2.《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1.《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 2.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九十一条第一项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2.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 五、 劳动防护用品 1. 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现场检查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 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企业应当为从业人员提供工伤保险和相应的个人安全防护措施、装备,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现场检查 《
    展开阅读全文
    提示  安全人之家所有资源均是用户自行上传分享,仅供网友学习交流,未经上传用户书面授权,请勿作他用。
    关于本文
    本文标题:邮寄快递等物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29024.html
    VIP会员
    加入vip,免费下载文档!
    微信客服
    服务号
    意见反馈
    点击发送邮件给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