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doc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电力 安全事故 应急 处置 调查 处理 条例
- 资源简介:
-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讲解了为了加强电力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及规范其调查处理工作而设立的基本原则、流程及相关职责。该条例从多个方面阐述了应对事故的具体措施,包括定义与分类,事故的报告程序及内容要求等。条例明确规定,电力安全事故是指发生在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中任何可能影响到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电力(含热力)正常供应的问题。同时将此类事故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并指明等级标准由附件列示,且允许国务院根据情况调整标准部分项目。在监督管理上强调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的责任,以及地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义务。此外还明确了各单位及个人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安全管理规章并实施必要的防护措施。事故发生后有明确的信息上报途径及时效性规定,涵盖现场报告层级递进至政府主管部门等细节;并且详细列举报告所必需包含的具体内容如时间、地点、原因判断、已采取的措施等关键要素。针对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证据也进行了具体规定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后续调查提供有力支撑。最后一部分内容围绕应急预案展开,提及国家层面预案编制责任归属、地方性配套预案必要性及其需涵盖的内容范围。总体来说,《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是一部全面覆盖电力事故事前预防事后处理各个环节的重要法规。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和供电服务的所有企业和单位,涵盖从生产环节直至最终用户的完整电力产业链条。不仅涉及传统发电厂、变电站运营主体还包括依赖单一输电线路供电的区域内的所有相关企业,例如小型设区市和县级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电力公司。另外本条例对热电厂等具备供热功能设施同样适用,在保障居民日常生活能源供应稳定性方面有着同等重要性。此外,依据规定重要电力用户也需要按照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指导配置必要的应急设备来提高自我保障能力确保自身用电安全。条例特别提到了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地方政府在维护公共电力安全方面的管理和服务职责。因此无论是公营还是私营的电力生产和消费端均受此条例约束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行业安全管理体系。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