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国家安监总局90号令《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docx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规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 总局 90 号令 建设项目 职业病 防护 设施 同时 监督管理 办法
- 资源简介:
-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讲解了建设项目在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过程中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建设与监督管理要求。该办法旨在预防、控制和消除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确保劳动者健康。具体内容包括:明确了建设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求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单位需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及相应的评审,并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同时,办法还规定了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明确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目录,以及职业卫生专家库的建立和使用。此外,办法还强调了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要求建设单位通过公告栏、网站等方式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适用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这些项目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化学毒物、物理因素、生物因素等。办法特别强调了建设单位的责任,要求其在项目的各个阶段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有效建设和运行。同时,该办法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指导其在本行政区域内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进行监督管理。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