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和县颍南安置区项目工地“2017·6·1”高坠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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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太和县 南安 项目 工地 2017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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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颍南安置区项目工地2017.6.1高坠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太和县一重点示范工程项目发生的一起严重高处坠落事故的经过、性质与责任,同时揭示了事故防范的重要意义。报告指出2017年6月1日9时30分,在太和县城南三桥以东的颍南安置区施工工地上,一名现场施工带班组长张新山从18层楼顶不慎坠亡,直接经济损失62万元。县政府成立由安监局为首的跨部门联合调查组开展深入调查后,根据科学、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得出结论,并提出了处理措施及改进建议。
事故发生于西8号楼外墙保温工作结束后、外墙漆粉刷阶段期间,而涉事企业涵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监理单位。张新山身为49岁的保温四单元负责人当天独自到达楼层顶层,之后被发现在地面失去生命体征,且现场残留烟头、豆干等痕迹物品。经法医分析并由刑警排除他杀的可能性,推断其存在自杀倾向。事故善后方面,涉事公司在政府协调下依据人道主义精神与受害家属达成协议赔偿人民币六十二万元,确保后续事务处理到位。通过全面分析,本报告不仅明确了此次悲剧背后涉及的安全管理漏洞和技术层面原因还提供了防止类似不幸再次发生的指导性意见。
《太和县颍南安置区项目工地2017.6.1高坠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行业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具体来说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城市建设的各级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从事房屋建设的各类开发商与施工承包方如中铁十六局集团这样的大型工程建设公司,还有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的第三方监督机构,例如浙江东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所代表的专业监理单位等。此外,这份调查文件也适用于在施工现场直接作业或管理层的工作人员尤其是那些担任安全责任人职务者,为他们在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提供重要参考资料。所有这些机构和个人均可以从本次事件吸取教训,并加强对于安全生产规范的重视,以减少乃至杜绝工伤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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