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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4.29”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309085
  • 上传时间:2023-12-12
  • 格式:DOCX
  • 页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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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安徽 飞龙 重工 有限公司 4.29 物体 打击 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4.29”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4 月 29 日 14 时 20 分,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导致 1 人受伤,经抢救无效后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郎溪县人民政府及时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市监局、公安局、人社局、总工会、开发区管委会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聘请专家参与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勘查事故现场、查阅相关资料、询问事故相关人员等方式,查清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提出了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对事故教训提出了整改和防范措施,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07 月 12 日,注册地位于安徽省宣城市郎溪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为窦*。经营范围包括金属结构件、钢结构制造及工程安装;彩钢板、机械制造加工及销售。(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二)事故相关人员情况胡*,身份证号:4123261968*1x,住址:河南省夏邑县,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焊接工人,电焊工证过期未复审,4月 7 日到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从事钢板焊接。崔*,身份证号:3204811980*35,住址:江苏省溧阳市,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拼装焊接班组长,于 4 月 1 日到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从事钢板焊接。李*,身份证号:3203221996*34,住址:江苏省沛县,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焊接工人,未持电焊工证,于 4 月 1 日到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从事钢板焊接。郭*,身份证号:5111021980*36,住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技术员兼职安全员。杨*,身份证号:3202831989*11,住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生产科长。窦*,身份证号:32022219690*16,住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三)事故相关物证情况(三)事故相关物证情况事故钢板夹 2021 年 4 月 17 日由杨*在无锡市丰盈起重设备机械厂购买。单只钢板夹最大承载 1.6 吨,最大起吊钢板厚度25 毫米。H 型钢梁构件重量 1.35 吨,起吊位置钢板厚度 12 毫米,在钢板夹允许承载范围内。二、事故经过及应急处置救援情况2021 年 4 月 29 日下午,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钢构装配车间焊接工段电焊工胡*与李*相互配合进行钢梁构件焊接作业。焊接工位地面南北方向平行设置三排马凳,当时马凳上面靠近北端垂直(东西方向)并列摆放着两根待加工的钢梁构件,宽边竖放。14 时 20 分左右,电焊工胡*(死者)用两个钢板夹勾住外侧钢梁构件翼缘中间位置,手持遥控器启动行车将钢梁构件吊运至马凳南侧放下后,吊钩处于松弛状态,一只钢板夹脱落,另一只钢板夹仅挂部分;胡*觉得不稳,未重新检查钢板夹安全状况就遥控行车将吊钩提升了一点,此时一只钢板夹钩嘴端部挂住钢梁构件翼缘南侧边缘,单侧受力使钢梁构件重心失稳。胡*、李*二人未进行详细检查就开始电焊作业,因电焊作业触碰到钢梁构件,使钢板夹钩嘴接触面受外力作用,导致接触面侧向分力大于摩擦力,加上钢结构件重力作用,造成钢板夹第一节齿部分脆弱面崩落、脱钩,钢梁构件失稳向北侧倾倒,压住胡*、李*,造成事故发生。当时,拼装工张*正在穿过焊接工段,突然听到背后一声巨响,发现钢梁构件已向北侧倒下,不见胡*、李*二人,张*立即跑过去遥控行车挂好钢板夹将钢梁构件吊起,发现胡*左脸贴在马凳上,口鼻流血,李*被压倒在地面与钢梁的空隙轻微擦伤。张*立即跑到宿舍向班长崔*报告,现场另一工人薛*马上拨打 120 和 110 电话报警,安全员郭*、生产科长杨*立即到现场组织救援并报告在外地的总经理窦*,窦*电话安排事故处理工作,于当日 18 时赶到郎溪。14 时 30 分 120 车辆到现场后经简单诊治宣布胡*当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郎溪县人民政府、郎溪县应急管理局和开发区管委会等相关单位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事故善后工作。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本起事故造成胡*一人受重伤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为 128万元。四、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胡*安全意识淡薄,不注意自身安全防护,操作证过期违章焊接作业,启吊前未重新检查钢板夹安全状况,使单只钢板夹第一节齿受力过大发生崩裂导致钢梁倾倒事故发生。(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安徽飞龙重工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总经理和其他管理人员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完善,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未检查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操作证,焊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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