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鞍山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8·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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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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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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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8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7年8月13日14时20分在辽阳日成4S店建设工地发生的一起造成1人重伤的物体打击事故,并阐述了事故的详细情况与处理建议。事故导致的直接经济财产损失为27万元。事故发生当日,鞍山东大公司的泵车臂架在一层顶板移动送臂时刮到二层钢筋头导致失控并撞击伤者。调查报告显示操作工忽视作业环境中的潜在危险,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浇筑准备。另外,施工管理存在严重缺失,涉及两公司之间缺少安全生产协议和完善的外来作业车辆及人员管理制度等问题,均对事故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报告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给出了针对具体责任人、涉事企业和监管机构的具体整改和处罚措施。事故调查组通过勘查现场、询问当事人、查看档案记录等方式,明确指出该事故的发生是多重间接因素叠加直接因素导致的结果。提出了如提高安全意识,完善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以及加强对外来单位和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培训等一系列防范对策。
《鞍山市东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8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建筑工程行业内的企业参考,特别是负责建筑工程、设备运营和管理、混凝土工程的企业,还有其他相关领域如监理公司、安全部门及其从业者也应重视该调查报告内容的学习。本报告还适用于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企业内组织安全学习会议使用,目的是提醒行业内工作者要重视建筑项目中的人身安全,提升风险控制和应急响应能力,以降低类似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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