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市辽宁大河重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11·1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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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市辽宁大河重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111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9年11月14日发生于辽宁省大河重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在承建源源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百万站台环保封闭工程项目钢结构施工过程中的严重安全事故。事故发生于11月14日下午14时20分许,事故直接导致一名作业人员秦国栋因失足从高处坠落而亡。事故调查组随后对事发现场进行了详细勘查,并通过一系列技术分析及调查取证手段,确认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明确了相关方的责任划分。报告深入阐述了涉事两方企业的背景与基本情况,详尽回顾事故发生当天的经过,包括具体天气状况、工人的作业内容与位置移动等细节。调查结果表明该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可归结为:作业人员虽接受了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但未能取得焊接和高处作业相关合法证件就参与登高作业,并最终因安全保护措施不足以及自身操作不当,造成其失足坠落身亡;同时,在安全管理与预防措施方面的疏漏是导致这一起不幸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报告强调,辽宁大河重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未能根据相关安全规范落实有效防护措施,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暴露出了诸多管理漏洞,这不仅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潜在风险来源,也是值得后续改进的关注重点。
《内蒙古通辽霍林郭勒市辽宁大河重工起重机械有限公司“1114”高处坠落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钢结构工程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尤其对于那些正在进行或计划开展类似环保建设项目的企业有着极高的参考价值。它旨在通过对这一悲剧性事故的剖析总结经验教训,提醒行业内各企业在进行高处施工作业前必须加强对工人专业资格审查及必要技能培训,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确保每项安全措施切实到位。此外,该报告也为各地政府部门提供了宝贵案例研究资料,以期通过加强监管力度来减少同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频率,进一步推动全行业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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