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1年江西省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2 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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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江西省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2 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讲解了2001年12月30日17时28分发生在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的严重安全生产事故。该矿始建于1958年,至事故发生前具备60万吨年生产能力。此次事故发生在-600水平东采区西翼1008西风巷切眼掘进工作面,当时正在放炮操作过程中突发煤与瓦斯突出,共释放1396吨煤及86670立方米瓦斯,造成20人死亡,28人受伤,并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达184.6万元。事故发生时1008西风巷属于瓦斯突出高风险地带,仅使用一台28KW通风机,迎头风量有限,在未进行充分的卸压处理以及有效的防突措施背景下作业。同时,由于施工设计偏差和违反回采计划,加上1103东回采面超越设计界限开采引发区域应力失衡,影响到通风系统和气体管理。此外,“四位一体”的防突体系未能严格执行,部分防护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作业面人员在爆破期间未能撤离至安全距离外;整体井下通风布局不合理,采掘生产衔接紊乱,最终导致这起不幸事件的发生。
《2001年江西省丰城矿务局建新煤矿“12 30”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适用于煤炭开采业中所有从事地下煤矿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位于类似地质条件下工作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工人。它不仅提供给安全监督员作为案例研究以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预防策略;也为工程师们评估工程规划和安全管理提供参考。对于政策制定者而言,则是改进法规与技术标准的重要依据。此外,对所有涉及矿山建设和运营的相关利益方,这份文件也具有重要的警示作用和指导价值,有助于避免类似的悲剧重演,确保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得到更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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