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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淀山湖镇昆山盈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12”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314199
  • 上传时间: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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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淀山湖 昆山 实业 发展有限公司 10.12 起重 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淀山湖镇昆山盈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10.12”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10 月 12 日 13 时左右,位于淀山湖镇民和路 88 号的昆山盈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进行吊装作业时发生一起起重伤害事故,造成外来施工单位昆山市度城彩钢有限公司 1 名作业人员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昆山市安监局事故调查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会同公安局、供电公司及淀山湖相关部门展开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工作。同时要求事故单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安抚好死者家属情绪,确保社会稳定,目前善后工作已完成。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493号令)的有关规定和昆山市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以市安监局局长为组长,淀山湖镇副镇长、市安监局副局长为副组长,市监察局、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市供电公司及淀山湖镇相关人员为成员的“10.12”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事故调查组在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勘察,对有关人员进行详细询问及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查明了事故原因。现将事故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概况1.事故发生单位名称:昆山盈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2.事故发生时间:2017 年 10 月 12 日 13 时左右3.事故发生地点:淀山湖镇民和路 88 号4.事故类别:起重伤害5.事故等级:一般事故6.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7.伤亡人员概况:姓名年龄性别籍贯工种伤亡情况杨春友51 岁男江苏大丰普工死亡8.事故单位概况:昆山盈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锦华,2016 年 6 月 18 日任命陈羽为该单位总经理,负责该单位的全面工作,住所:昆山市淀山湖镇民和路 88 号 2号房、3 号房、5 号房,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22 日,经营范围:非标金属制品、钢结构制品、水暖设备、木制品、塑料制品制造、加工;仓储服务(不含危化品);发动机测试服务;塑料料箱租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现代办公用品、日用百货、电器设备、汽配、建材批发、零售;管道维修;货架及钢结构安装工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按许可证核定内容经营)。昆山市度城彩钢有限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钟秀芬,住所:昆山市淀山湖镇民营投资区,成立日期:2001 年 2 月 23 日,经营范围:彩钢浪板、镀锌浪板制作、安装;钢板冷弯、钢结构制作;玻璃钢材料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钟秀芬。9.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昆山盈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奥发东批棚发包方:昆山盈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方:昆山市度城彩钢有限公司合同价格:70 万元昆山盈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昆山市度城彩钢有限公司于2017 年 9 月 4 日签订了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约定由昆山市度城彩钢有限公司进行搭设钢结构批棚,施工现场负责人为钟秀明,双方于 2017 年 9 月 5 日签订了施工安全协议,明确了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事故发生在昆山盈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南侧的钢结构批棚骨架搭设作业现场,高度为 8 米,距离高压线垂直距离均为4 米左右,水平距离为 2 米左右,不符合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要求。10.10.事发时高压电线情况:事发时高压电线情况:事发时高压线为事发时高压线为 1010 千伏千伏 126126 炎湘线,电压等级炎湘线,电压等级 1010 千伏,千伏,采用采用 1515 米杆规范架设,对地距离超过米杆规范架设,对地距离超过 1212 米,高于技术标准规米,高于技术标准规定的定的 6 6 米高度。米高度。电力线路保护区: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1-10 千伏5 米35-110 千伏10 米154-330 千伏15 米500 千伏20米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可认定,事发时作业的范围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11.相关行政许可情况: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二)项规定: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施工时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或活动。昆山市度城彩钢有限公司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域内进行吊装作业前,未办理相关申报手续,施工时未取得相应许可。12.12.日常监管情况:日常监管情况:该单位由淀山湖镇进行日常监管。该单位由淀山湖镇进行日常监管。(1)2017 年 4 月 13 日,淀山湖镇安环所对该单位进行了安全检查,填写了现场检查记录1 份,该单位仓库厂区施工中,不在生产。(2)2017 年 6 月 30 日,淀山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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