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规程DB5117T87-2023.pdf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道路 施工 公安交通 管理 审查 规程 DB5117T87 2023
- 资源简介:
-
《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规程》讲解了占道施工交通组织审查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流程。规程适用于达州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和普通公路的占道施工所涉及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审查。全文详细描述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建设单位在占道施工中的角色分工,以及双方对于组织协调和交通秩序维护等方面的具体职责要求。公安机关负责审批通川区、达川区等区域的占道申请;各县(市)公安局分别负责辖区内的同类工作,而涉及跨县项目将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或指定交警大队进行审查。此外,为保证高效运作,建设方应编订施工方案并承担交通管理和现场安全责任,确保公安机关有效监管施工进度与质量。文中规定,占用、挖掘或抢修等工程需依法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整个流程分为线上与线下结合审查机制、移动位置和时间延长的报批变更等内容,确保了审查过程中的科学严谨,同时提供了对突发事件如紧急抢修项目的快速响应机制。本规程还强调,公安机关须设立专人负责接件审查,具备适应相关任务的专业技能,建设单位需指派专人负责交通安全部门沟通联系工作。
《道路占道施工公安交通管理审查规程》适用于四川省达州市范围内的城市道路与普通公路占道施工中公安交通管理审查的相关机构和个人,主要包括各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施工单位、以及其他涉及到交通组织审查环节的人员。它指导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据明确的制度框架开展日常审核作业,也为各建设单位提供了清晰的操作指南,确保占道施工活动能够依法依规地顺利进行,从而减少可能影响城市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性的隐患。
展开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