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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白马北路杨桥路交叉口“4·7”一般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docx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317267
  • 上传时间:202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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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马 北路杨桥路 交叉口 一般 道路交通 生产 安全 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
    资源描述:
    白马北路杨桥路交叉口“47”一般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4 月 7 日 20 时 23 分,闽 AQ8880 号重型自卸货车在白马路杨桥路交叉口与福州 55A81 号(黄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一人(俞伟,男,33 岁,福州人)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涉及单位为福州闽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区应急管理局于 10 月份接到有关反映,该起交通事故涉嫌生产安全事故。经初步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应急局、鼓楼交警大队、区城管局、鼓楼道运分中心、鼓楼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南街街道办事处等单位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全面展开对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期限由初步调查核实后(即 2021 年 10 月 28 日)起算。事故调查组还邀请了区监察委、区检察院同步参与该起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询问当事人等方法,查清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原因,对事故的性质进行了认定,并提出了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现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相关企业情况(一)相关企业情况福州闽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晋连路 20 号世欧王庄城 C-a3 地块 2#楼 8 层 04 办公,成立时间:2018 年 12 月 04 日,法定代表人:刘军,主要负责人:刘勇,该公司持有福州市晋安运输管理所(现为福州市道路运输综合服务中心晋安分中心)备案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有效期至 2022 年 12 月 20 日;持有福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建筑垃圾准运证(榕城管委第 3501127 号),许可内容为工程渣土,有效期限:2019 年 1 月29 日至 2023 年 1 月 28 日。(二)事故机动车辆情况(二)事故机动车辆情况闽 AQ8880 号重型自卸货车,品牌型号:豪沃牌 ZZ*E1,初次登记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2 日,2021 年 3 月 3 日由福州市晋安区盛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测合格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使用性质:货运。车辆状态:该货车事故发生时车辆未载货,车辆运行线路已报备。根据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南方司法鉴定中心2021车痕(C)鉴字第 698 号证明,闽 AQ8880 号重型自卸货车事故前行车制动系、转向系、灯光系均符合运行安全状态要求。(三)事故机动车辆驾驶人情况(三)事故机动车辆驾驶人情况事故发生时闽 AQ8880 号重型自卸货车驾驶人冉启苗,男,贵州省绥阳县人,1992 年 1 月 26 日出生,2021 年 4 月 1 日入职福州闽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驾驶证号:52212*51X,档案编号:5203*100,准驾车型:B2,发证机关:福建省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发生后,经福建南方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其血液未检出乙醇、甲基苯丙胺、MDMA、氯胺酮成分。(四)事故道路情况(四)事故道路情况事故现场位于白马路杨桥中路口,该路口为四枝交叉路口,白马路呈南北走向,杨桥路呈东西走向,路口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有交通标识、标线,沥青路面,路面完好,路表干燥,夜间有路灯照明,视线良好。二、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4 月 7 日 20 时 23 分,冉启苗驾驶闽 AQ8880 号重型自卸货车沿杨桥中路由西往东行驶至白马北路杨桥中路口右转时,适遇俞伟(死者)驾驶福州 55A81 号(黄牌)电动自行车在该货车右侧的非机动车道由西往东通行,在路口南侧的人行横道上,该货车右侧前部车体及右前轮区域与俞伟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左侧后部车身发生碰撞,致俞伟及其电动自行车倒地后被该货车碾压,造成俞伟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三、事故原因和性质根据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鼓楼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 35310212020000060 号)以及事故调查组对相关单位、人员的调查,对造成该起事故的原因分析如下:(一)直接原因(一)直接原因当事人冉启苗驾驶闽 AQ8880 重型自卸货车在绿灯亮时,转弯的车辆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一)项的规定,导致两车碰撞,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导致两车碰撞,是造成本次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二)间接原因冉启苗及其驾驶的闽 AQ8880 重型自卸货车所在的福州闽新渣土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培训教育混乱,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如实记录公司安全生产教育情况,事故发生后,该公司 4 月 8 日、5 月 20 日的驾驶员安全学习签到表上仍有闽 AQ8880 车辆记录,签到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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