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弘合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4”起重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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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福州 船舶 工程有限公司 1.4 起重 伤害 一般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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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弘合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4”起重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8年1月4日下午发生于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内业课拼板车间的起重伤害事故。该事故发生时间为下午三时许,弘合公司一名名为陈中友的工人在为挂舵臂打磨作业时,由于处于正在操作的行车正下方不幸头部遭到行车横梁撞击最终死亡,直接损失约120万元人民币。事后,当地政府如马尾区政府以及安监局等多个机构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赴事故现场进行勘察与调查并妥善进行了善后处理等工作。1月8日依据相关条例规定成立了专门针对此次事故的调查组。报告中详细介绍了涉事两公司即福州弘合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和福建东南造船有限公司的相关情况,并深入剖析了此次事故发生的经过:由于多日阴雨导致赶工需要,从户外作业转移至内业车间继续工作,在确认安全后行车驾驶员刘国会等人展开吊装活动的同时有人员开始挂舵臂打磨作业才引发了此次悲剧。此外,《标题》还指出此事件属于因违章指挥与操作引发的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具体原因分析方面,将造成事故的原因总结为两点:其一,是陈中友缺乏必要的安全保障常识以及未遵守基本作业规范,贸然进行危险区域内的打磨任务;其二是包括刘国会等员工在内的企业方整体对于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力差并且现场监督不周、对作业者们安全培训不到位的问题严重。在明确各自过失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后提出了一些预防措施,比如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认识教育力度,完善安全管理机制确保所有流程都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则等建议。
《福州弘合船舶工程有限公司“1.4”起重伤害一般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类似船舶修造行业及其相关联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者和实际操作层面上的广大劳动者群体,特别是那些涉及到起重机械操作环境的从业人士。它提醒着企业要时刻警惕生产安全事故风险,尤其是存在高空坠物、重物搬运吊运场合下的安全隐患管理。要求企业管理者应更加重视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和技术培训工作;同时为操作一线职工敲响警钟,在从事具体工作的每一刻都要把个人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并且按照科学严谨的方法来进行各种类型的任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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