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泽区东湖公园游泳馆“1·6”溺亡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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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丰泽区 东湖 公园 游泳馆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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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东湖公园游泳馆“1·6”溺亡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在2017年1月6日发生在丰泽区东湖公园内游泳馆的一名泳客溺亡事件的具体过程。此事故发生于下午16时许,涉事单位是位于泉州市的五洋运动休闲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和承包维护建设。该游泳馆室内长为49.9米、宽为19.93米,深度从1.2米到1.8米。事故发生时王志强、黄加足、杨亚萍及杨建平四人正在各自泳道中活动。由于缺乏及时有效的监控和管理措施,且唯一救生员彭宝平当时并不在现场进行救护工作,造成了王志强溺水死亡的不幸后果,并因此产生了共计六十余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调查显示直接原因在于死者的安全意识薄弱;间接原因为公司未严格遵守GB19079.1-2013规范配备足够数目的救生员、员工岗位职责模糊等内部监管不善问题以及发包单位对场所的日常监督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未能得到有效处理。
《丰泽区东湖公园游泳馆“1·6”溺亡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涉及高危体育项目运营的企业或者单位,尤其是与游泳馆或其他水上运动场地有关的管理者、运营方和相关监督部门。例如,在全国范围内的各类游泳场馆、健身房内的恒温泳池或者其他公共水域设施都应当从本案例中吸取教训,以避免因安全管理制度漏洞而造成的严重伤害或损失;同样适用于负责审查、审批类似高危体育项目的政府部门人员以及关注此类公共设施安全性能的社会公众。他们可以通过学习此次事故中的经验教训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能够切实执行,提高预防和应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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