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服务规范DB12T968-20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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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机关 办公用房 维修服务 规范 DB12T96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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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服务规范》讲解了天津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服务工作的规范要求、标准依据和服务内容。此文件为确保党政机关办公环境的使用安全和效率,提供了详细的术语定义、机构职责说明和基本维修要求,明确了办公用房维修的基本规则和服务的具体事项。该规范首先描述了办公用房维修涉及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并明确了各相关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保障了各项工作顺利展开。接着,文件规定了一系列办公建筑及配套设备的维修标准,涵盖了从给排水到电气安装的多项具体内容,并参照了诸多国家标准文件。例如,在卫生方面引用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而在建筑内部系统维修中,则引用了各类关于供暖通风、空调、电梯等的国标。这些条款均旨在提高服务质量并降低事故风险。除此之外,本标准还关注建筑物节能措施,引用了建筑设计规范中的节能要求,保证在不影响办公需求的同时节约资源,进一步体现了环境保护的理念。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服务规范》适用于天津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以及参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项目的各类服务商。具体而言,包括负责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类党政办公楼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涉及的服务项目不仅限于基础设施建设的修缮维护如水暖电工程维修、房屋结构问题处理等,也包括特种设备检修维护工作如电梯、自动扶梯和通风设备等方面的专项维护保养任务。此外,这一规范也适合于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咨询顾问或第三方监督审核评估的专业人士。对于所有可能影响党政机关正常运转的服务事项而言,遵守此规范是确保公共财产不受损失和服务质量达标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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