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通道药品医保管理规范DB3713T314-20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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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通道 药品 医保 管理 规范 DB3713T3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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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通道药品医保管理规范》讲解了临沂市对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进行管理的双通道药品,在医疗保险方面的管理和执行规范。该文件明确了在保障患者使用高价谈判药品的及时性和安全性方面,如何对双通道的药品供应、医保支付以及相关经办流程进行详细规定。它描述了从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的角度制定了一整套包括申请条件和程序、责任和义务确定以及退出机制等内容在内的严格标准。同时,为保障药品流通安全,本标准还规定了必须满足GB/T 28842药品冷链物流运作规范等要求,确保双通道药品在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品质不受到影响,并将GB/T 31596.4界定的社会保险术语融入文本以统一概念表述。具体到实施细节,《双通道药品医保管理规范》指出当参保患者需要此类药品时,其主治医师应审查患者的病历情况,并确保只有真正适合使用双通道药品的情况下才能开出相应的处方。此外,对于双通道的定点机构,则需遵循公开公平的竞争原则择优选取,并与医保经办机构签订明确责权利关系的服务协议。
《双通道药品医保管理规范》适用于临沂市内所有涉及双通道药品服务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及零售药店,同时也适用于参与这项特殊药品医保结算和监督工作的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这个范围涵盖了整个城市区域内具有资质并向社会开放的所有医疗卫生和服务单位,包括医院、诊所和药房等各类提供医疗服务场所。本规范特别关注于那些有资格成为“双通道”的医药机构,确保这些机构不仅能有效管理特殊类型的医保用药,而且能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用药咨询服务,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上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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