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山市恒之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9·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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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中山市 塑胶制品 有限公司 13 一般 机械 伤害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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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恒之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9·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描述了2023年9月13日16时50分,中山市神湾镇神湾大道南76号工业厂房二楼之一中山市恒之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吹瓶车间发生的一起机械伤害事故,导致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8.2万元。事故发生后,中山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由中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这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报告详细列出了涉事单位及人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公司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的信息,以及死者施某载的身份信息。事故发生经过显示,施某载在作业时违反岗位职责及吹瓶机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打开吹瓶机安全门,将头部探入吹瓶机的吹瓶模具之间,导致被夹住头部而死亡。报告还分析了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中山市恒之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未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报告提到神湾镇应急管理局在日常安全生产巡查检查中不存在监管问题。最后,报告提出了对事故单位及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包括对中山市恒之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薛某林的处罚措施。
《中山市恒之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9·13”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相关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特别是从事机械制造和塑料制品生产的企业的负责人和一线工人。该报告旨在通过具体案例警示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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