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州市柳南区华投钢材经营部“3·10”物体打击死亡一般事故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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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柳南区华投钢材经营部“3·10”物体打击死亡一般事故评估报告 2022年3月10日12时51分许,在柳南区银山街道柳州市柳南区华投钢材经营部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70万元。事故发生后,柳南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2022年5月23日,柳南区人民政府对《柳州市柳南区华投钢材经营部“3·10”物体打击死亡一般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事故调查报告”)进行了批复,同意事故结案,事故报告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按照区人民政府批复要求,各有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落实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以及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3月6日,区安委办成立组织柳州市柳南区华投钢材经营部“3·10”物体打击死亡一般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简称评估组),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总工会、市公安局柳南分局组成。评估组依据《事故调查报告》,梳理出事故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落实事故整改措施情况,在事故单位开展自评的基础上,评估组采取调阅资料、座谈问询、查阅相关文件、现场核查、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开展评估工作。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事故单位进行反馈,提出工作要求,并立即组织整改,形成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二、事故责任人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蓝某阳,柳州市柳南区华投钢材经营部主要负责人,由柳南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人民币拾万元的行政处罚,已缴款到位。 梁某辉,作为场地出租人,由柳南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人民币贰万元的行政处罚,已缴款到位。 柳州锦朝市场开发有限公司,由柳南区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以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已缴款到位。 柳南区商务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已加大对行业领域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力度,并形成检查记录。 柳南区银山街道办事处,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银山街道仓储物流场所安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形成专项排查整治现场检查记录、隐患排查整治汇总表及工作总结,加大对辖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 三、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事故发生后,柳州市柳南区华投钢材经营部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完成了安全隐患整改: (一)堆垛物料达到安全堆垛的标准,并在堆垛区域设置防护装置且安全通道间距符合标准要求; (二)作业现场已增设安全警示标识; (三)已按照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台账,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评估组评估意见 评估组经综合评估后一致认为,各相关单位均能依据区政府批复意见,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展开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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