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鹿寨县“2016.4.6”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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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鹿寨县 2016.4 道路交通 事故 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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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2016.4.6”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2016年4月6日发生在国道323线929km+300m鹿寨县境路段的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详细情况。该事故造成4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达22.92万元。报告描述了事故发生的具体经过:凌晨5时50分许,柳州市驾驶人卢方云驾驶的桂B79038号重型仓栅式货车在行驶过程中越过中心虚线,与对向由河池市驾驶人韦礼芳驾驶的桂B30078号大型卧铺客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报告还深入分析了相关人员和车辆的基本信息。卢方云并非柳江县全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正式驾驶员,而是该公司驾驶员卢方乐私自雇用的人员,未参加过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及资格审核。而韦礼芳则是广西柳州瑞通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客运总站的正式聘用驾驶员。报告详述了其他伤亡人员的身份信息及其交通方式,包括多名乘客的户籍住址及受伤情况,为后续的责任认定和事故处理提供了重要依据。
《鹿寨县“2016.4.6”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道路安全监管部门以及相关运输企业。该报告不仅为相关部门提供了一次具体的事故案例分析,有助于改进和完善道路安全管理措施,也为运输企业提供了一个警示,提醒企业在驾驶员管理、安全培训等方面加强监管,确保运营安全。此外,该报告对于从事交通安全研究的机构和个人也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帮助他们深入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及应对措施,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安全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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