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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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北京市 房屋建筑 市政 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 安全 风险 分级 隐患 排查 治理 暂行办法
- 资源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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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讲解了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构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的具体措施。该办法明确了施工安全风险的定义及其分类标准,将风险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较低风险四个等级,并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了界定,根据其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划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文件强调了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企业主责、政府监督、社会共治”的原则,通过建立统一的双控管理信息平台,实现风险与隐患的清单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构建风险管理“一库一表一图”,并要求施工单位如实填报相关信息,鼓励开发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与双控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单位需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协调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施工安全所需费用,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施工单位则需将双重预防控制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工作体系,明确各部门职责,制定监督检查计划。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暂行办法》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的建筑工程。具体包括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在内的各类工程项目,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该办法主要面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相关监管部门。建设单位作为首要责任方,需要全面协调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参与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施工单位作为主体责任方,需将这些工作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市、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监督指导及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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