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正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10.21”物体打击一般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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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广西 木业 有限责任公司 10.21 物体 打击 一般 事故 防范措施 责任 追究 情况 评估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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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正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10.21”物体打击一般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评估报告》讲解了2023年10月21日发生在广西正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名员工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象州县人民政府迅速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和县人民检察院参与监督。2023年12月27日,事故调查报告获得象州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评估报告详细描述了事故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会、剖析事故原因并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开展专题培训教育活动,强化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对厂区车间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特别是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及改装,如在升降机上加厚承重钢板、安装行程开关自动保护装置和手动急停开关等;增设机器日常检查记录表,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形成闭环。此外,报告还阐述了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象州县人民政府认定该事故为生产安全事故,对广西正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包括对公司罚款30万元,对主要负责人刘某某罚款2.88万元,暂停安全组长谢某某的安全管理人员证件三个月并罚款1.44万元,所有处罚款已缴纳至象州县财政局。
《广西正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10.21”物体打击一般事故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评估报告》适用于广西正龙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类似木材加工企业,特别是那些使用大型机械设备的企业。这份报告不仅为企业提供了事故处理的范例,也为相关行业的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学习和借鉴报告中的防范措施和责任追究方式,其他企业可以有效预防类似事故的发生,提高整体安全生产水平。同时,该报告也适用于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作为监督检查和指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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