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第12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DB4401T105.12-20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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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内部 安全 防范 要求 12 部分 中小学校 幼儿园 DB4401T10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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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第12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DB4401T105.12-2021》对广州市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全面的技术规范与管理指导。文件明确了术语定义、基本原则及总体要求,提出单位自主责任和政府监督并重、预防为主、技术支撑、社会协同等原则,强调校园安防应坚持人力、实体、电子、制度四防结合的原则,并保障系统性和长效机制的建设。标准将校园划分为不同的安全级别,指出了校内重点区域和场所,对各类关键区域进行了具体的风险分级防护部署。同时文件还详细说明了人力防范配置、保卫力量设置及其管理要求;在实体防范方面,规定了围墙设施、防撞栏、防盗设备等配置和使用规范;在电子防范上,提出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出入控制系统在内的多个安防系统设置条件和技术要求;制度防范内容涉及值班巡逻、信息报告以及应急机制等多项管理制度。此外文件设专门章节细化日常监督检查方式,既包含由外部监管机关组织的例行检查,也有内部安全部门开展的自查措施。
《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要求第12部分:中小学校、幼儿园DB4401T105.12-2021》适用于广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各级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单位内部安全防范体系的建设和管理适用对象还包括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含技工院校)、特殊教育学校亦可依据该文件执行相关标准以强化安全管理机制。此地方性技术标准可有效应用于当地公安安保、教育系统管理及标准化机构等相关专业组织为推动广州地区校园风险防范能力建设提供系统支持对保护未成年人在校、在园期间生命财产安全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起到了积极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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