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自行监测技术规范DB34T5172-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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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自行监测技术规范DB34T5172-2025 变电 工程 环境 影响 自行 监测 技术规范 DB34T5172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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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自行监测技术规范》讲解了变电工程运营单位在运行阶段对厂界处电磁环境以及噪声、废水排放进行自行监测的技术要求。《规范》明确了监测的总体要求,监测对象包括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和直流变电工程。《规范》详细规定了电磁环境监测的具体因子和频次,如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直流换流站还需监测合成电场,并依据电压等级设定了监测周期。针对噪声和废水的监测项目、方法与频次也做了明确说明。此外,《规范》强调质量保证措施和信息记录及报告制度,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通过附录提供了自行监测结果记录的内容格式及常见废水项目的监测方法参考。技术性要求涵盖监测设备的使用规范、监测条件、测量位置选择、探头架设标准等,具有明确的技术指导意义。《规范》还明确了监测报告应注明的监测时段工况以及测量点位布置要求,确保覆盖主要污染来源与影响范围。
《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自行监测技术规范》适用于安徽省范围内运行中的各类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工程的运营单位及相关环境监测机构。适用于环境评估单位、电力系统管理者、第三方环境检测服务提供商以及地方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对变电工程电磁辐射、噪声控制、废水处理等方面开展自行监测与监管工作。同时,《规范》也为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进行环境影响自我管理提供标准依据,可服务于环境保护技术、环境合规审计及工程运行阶段环境风险评估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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