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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固定污染源烟气(CO2、CH4)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晋) 148-2025.pdf

  • 上传人:一***
  • 文档编号:402179
  • 上传时间:2025-09-21
  • 格式:PDF
  • 页数:27
  • 大小:360.8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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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固定污染源烟气CO2、CH4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晋 148-2025 固定 污染源 烟气 CO2 CH4 排放 连续 监测 系统 校准 规范 JJF 148 2025
    资源简介:

    《固定污染源烟气(CO2、CH4)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晋) 148-2025》讲解了针对固定污染源中二氧化碳和甲烷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计量校准技术要求与操作方法,描述了该系统在非工况和工况状态下的主要计量特性、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及具体校准流程。本规范适用于测量范围为二氧化碳(0~50)×10⁻² mol/mol 和甲烷(0~1000)×10⁻⁶ mol/mol 的在线监测系统,明确了由气体监测单元、废气参数监测单元以及数据采集与处理单元构成的CEMS系统的结构组成和技术原理,主要采用非分散红外(NDIR)或傅里叶变换红外(FTIR)光谱技术实现对烟气中目标气体浓度的实时检测。规范设定了系统在非工况状态下响应时间、零点漂移、量程漂移、示值误差和重复性等关键指标的技术要求,并规定了在实际运行工况条件下对二氧化碳、甲烷浓度以及流速、温度、差压等参数的示值误差和重复性校准标准。校准工作分为实验室环境下的非工况校准和现场实际运行条件下的工况校准,分别列出了所需的环境条件和标准设备,如高纯氮气、有证气体标准物质、烟气分析仪、标准皮托管、测温仪、压力变送器等。文件还详细规定了校准前的外观和功能检查内容,确保系统标识清晰、连接可靠、操作正常。校准过程包括响应时间测试、零点与量程漂移评估、示值误差测定及重复性验证等步骤,并通过附录提供了校准证书和记录的格式模板,以及测量不确定度评定的参考示例,增强了规范的可操作性和技术严谨性。整个校准流程遵循国家相关计量规范和技术术语定义,填补了山西省在CO2和CH4专项排放监测校准领域的空白,提升了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和监管效能。

    《固定污染源烟气(CO2、CH4)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晋) 148-2025》适用于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计量检定单位、排污企业、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以及火力发电、水泥、钢铁、化工、垃圾焚烧等涉及固定污染源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行业领域。凡使用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对烟气中二氧化碳和甲烷进行在线监测的单位,均可依据本规范开展系统的周期性校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和可追溯性。该规范特别适用于需要满足环保监管、碳排放核算、排污许可管理及温室气体报告制度要求的企业和技术机构,是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监测体系科学运行的重要技术支持文件,也可为相关科研单位在开发和验证监测设备时提供技术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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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标题:固定污染源烟气(CO2、CH4)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校准规范JJF(晋) 148-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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