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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关于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

  • 上传人:建筑师
  • 文档编号:405577
  • 上传时间:2025-10-31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14.39KB
  • 关于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讲解了当前我县餐饮行业普遍使用醇基液体燃料所带来的安全风险与监管紧迫性。该通知指出,虽然醇基燃料在经济性和环保方面具备优势,但由于其主要成分为甲醇或乙醇,属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若在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当,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通知明确了整治工作的总体目标,即通过全面排查生产、经营、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隐患,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建立“疏堵结合、安全规范、综合治理”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监管重点,强调经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储存于合法合规的专用仓库;运输单位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使用专用车辆和持证人员,并遵守交通管制规定;同时要求灶具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供应企业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服务支持。在使用环节,明确提出餐饮单位应落实防晒防高温、防泄漏围堰、配备灭火器材、限制存储量不超过1000升、燃料容器远离厨房火源等五项基本安全措施。通知还系统划分了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涵盖属地政府、应急、市监、商务、交通、公安、消防及教育、文旅、卫健、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构建起横向协同、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整治行动分为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集中整治和巩固提升四个阶段,时间安排紧凑,任务明确,注重台账建设和闭环管理。最终旨在通过专项整治,发现共性问题,深挖制度短板,完善法规政策,形成长效治理格局。

    关于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适用于各类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餐饮场所、农家乐、饭店及其他商业用能单位,尤其适用于中小型餐饮服务经营者。同时,本文件适用于承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地方政府部门,包括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以及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队、商务局、教育局、文化和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局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从事醇基液体燃料生产、储存、经营、配送和运输的企业也属于重点适用对象,特别是未取得相关危险化学品经营或运输资质而擅自运营的单位。此外,涉及燃料专用设备制造、安装与技术服务的企业,以及参与安全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和隐患治理的工作人员均需依照本通知要求落实相应职责。该通知对所有参与醇基燃料全链条管理的主体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是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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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档说明
    本文标题:关于加强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
    链接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405577.html
    关键词语:关于 加强 液体燃料 安全监管 工作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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