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初训)1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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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 危险 化学品 经营 单位 初训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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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初训)》讲解了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范与应急预案的制定。在具体规定方面,作业完成后的计量器具需要盖孔并用棉纱布擦拭,并禁止使用化纤物,确保工具的无尘和防静电性;明确火灾爆炸风险环境下不得采用气体循环通风措施来保证通风有效性,以免增加爆燃风险;强调在发生邻近区域火灾时加油站不能继续营业而是应当立刻停业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以减少安全隐患扩散可能。法规部分指出,若安排未经职业病检测的劳动者参与有害工作将被施予五万元以上的罚款甚至责令企业关闭。有毒化学物质作业场所的职业健康检查对于离职员工是必要环节,并应确保其劳动关系在离岗健康审查合格之前保持存续。同时强调了危险化学品新建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须同步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的硬性规定。还阐述定期空气中有毒成分监测的重要性以及应急处理过程中救援队伍迅速响应与人员安全意识培训的意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初训)》适用于所有从事危化品销售及相关运营活动的管理人员,尤其是刚开始接触该行业或领域的新入职者。文件内容为这些从业人员提供了关于如何合法、合规开展日常业务工作的基础指导;包括从理解国家现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到学习正确应对各类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和预防策略,旨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降低潜在事故发生概率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文档也对已经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提供系统复习相关法规及操作流程的机会,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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